12/3(三)高雄保險場:尚有餘額 110
課程說明
依據金管會107年2月9日金管法字第1060055630號書函,為具體落實各金融服務業建立之公平待客原則政策及策略,提昇金融從業人員遵法及公平合理對待金融消費者之意識及專業知識,各金融服務業每年應完成至少3小時之教育訓練課程。
課程內容
日期 |
時間 |
課程主題 |
講師 |
114/12/3
(星期三) |
13:00~13:20 |
報到 |
13:20~16:20 |
一、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公平待客概要
二、產壽險相關爭議案例分析 |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會
江朝聖 評議委員 |
{參加對象} 各金融從業人員
{上課地點} 金融研訓院南部服務中心501教室(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0號5樓)場內禁帶外食
{費 用} 免費課程
{上課證明} 本中心將發送上課證明至報名時填寫之電子郵件信箱,信箱請務必填寫正確。 (不另發放書面上課證明)
{洽詢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09李小姐
- 主辦單位保留更改課程表之權利。除課程時間與授課方式異動將另行通知外,其餘修改後不另行通知。
- 本課程全程禁止錄影、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