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101年全年度經本中心評議決定應給付件數
公 告
主旨:更正101年全年度經本中心評議決定應給付件數。
說明:
- 一、 有關本中心102年2月27日於網站揭露101年全年度申訴案件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乙案,原揭露之「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表-銀行業」、「申請評議案件及比率統計表-人壽保險公司」、「申請評議案件及比率統計表-產物保險公司」及「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表-證券期貨業」所列評議決定應給付件數有誤植情形,爰予更正。
- 二、 相關業者更正後之評議決定應給付件數如下:
- (一)、銀行業: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4件(原15件)。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件(原10件)。
-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件(原9件)。
-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件(原2件)。
- (二)、人壽保險公司:
-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7件(原9件)。
-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41件(原42件)。
- 英屬百慕達商友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0件(原1件)。
- (三)、產物保險公司:
台壽保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件(原3件)。
- (四)、證券期貨業: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件(原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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