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案例介紹
金管會自104年開始推動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並制訂公平待客原則,希望透過公平待客原則,金融服務業能建立公平待客之企業文化,擬定政策及策略,並落實執行,提供金融服務業員工對於金融消費者保護之認知,以及金融消費者保護相關法規之遵循。
自107年起,為具體落實及建立各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之政策及策略,提昇金融從業人員遵法及公平合理對待金融消費者之意識及專業知識,金管會要求各金融服務業應依規定辦理每年至少3小時相關教育訓練課程,課程型態包含金融消費者保護之法令介紹、案例研討與消費者之應答模擬訓練等。
本中心配合金管會上揭政策持續辦理「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暨評議案例介紹」課程,本(109)年9月28日起至11月5日止,已於台北、台中及高雄,針對保險、銀行、證券及期貨等金融服務業舉辦了12場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案例介紹之訓練課程,約計有1,000名金融從業人員參加。
活動場次:
台北:109年10月7日至109年11月5日辦理產險場、壽險場、銀行場及證券期貨場,計8場次。
台中:109年9月28日辦理保險場及銀證場,計2場次。
高雄:109年10月23日辦理保險場及銀證場,計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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