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鑒於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於民國100年12月30日正式施行,本中心於101年1月2日正式掛牌運作以來,為強化金融業者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新制之瞭解,並期望金融服務業者能與本中心建立良好互動溝通平台,本中心特與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及台灣金融研訓院共同舉辦此次研討會。 二、 此次研討會,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委親臨致詞,再由本中心董事長就「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制度與法制」議題專題演講,同時由本中心總經理與4位業界專家擔任與談人,共同探討「金融業處理金融消費爭議經驗談」、「金融消保法下,如何維護業者與消費者雙方之權益」、「金融業如何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對金融消費者之適合度」、「金融服務業宜有之因應」及「金融業與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合作之探討」等議題,分享相關經驗與心得,順利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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