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車體損失保險」?

發布日期: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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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最近買了一台新車,除了已經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外,聽朋友說市面上有一種車險叫做「車體損失保險」,查了相關資訊,發現「車體損失保險」還分為甲式、乙式及丙式。到底甲式、乙式及丙式的保障範圍有什麼不同呢?
本期電子報(2018年1月第10701001期)將為您介紹「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中關於「車體損失保險」的保障範圍,趕快一起來看看吧!

「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是什麼?
  1. 「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是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即現在的金管會)在98年2月12日以金管保二字第09802520110號函頒訂,並於100年6月22日以金管保品字第10002525616號函修正(自100年9月1日施行)。
  2. 該範本主要是作為保險公司在設計自用汽車保險商品時之參考,保險公司得考量商品特性及實務需求酌予調整條款約定。
  3. 範本內容主要包含:
    1. 汽車保險共同條款款
    2.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條款
    3. 車體損失保險甲式條款
    4. 車體損失保險乙式條款
    5. 車體損失保險丙式-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條款
    6. 汽車竊盜損失保險條款

以下就針對範本中的「車體損失保險」部分,帶您一起來瞭解甲式、乙式、丙式的保障範圍。

車體損失保險甲式條款
  1. 承保範圍
    被保險汽車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 碰撞、傾覆
    2. 火災
    3. 閃電、雷擊
    4. 爆炸
    5. 拋擲物或墜落物
    6. 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
    7. 不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2. 不保事項
    因下列事項所致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人因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所致之附帶損失,包括貶值及不能使用之損失
    2. 被保險汽車因窳舊、腐蝕、銹垢或自然耗損之毀損
    3. 非因外來意外事故直接所致機件損壞或電器及機械之故障。或因底盤碰撞致漏油、漏水所衍生之毀損滅失
    4. 置存於被保險汽車內之衣物、用品、工具、未固定裝置於車上之零件或配件之毀損滅失
    5. 輪胎、備胎(包括內胎、外胎、鋼圈及輪帽)單獨毀損或受第三人之惡意破壞所致之毀損滅失
    6. 被保險汽車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
    7. 被保險汽車於發生肇事後逃逸,其肇事所致之毀損滅失
  3. 加保事項
    因下列事項所致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非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加保者外,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汽車在租賃、出售、附條件買賣、出質、留置權等債務關係存續期間所發生之毀損滅失
    2. 被保險汽車因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所致之毀損滅失
車體損失保險乙式條款
  1. 承保範圍
    被保險汽車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 碰撞、傾覆
    2. 火災
    3. 閃電、雷擊
    4. 爆炸
    5. 拋擲物或墜落物
  2. 不保事項
    因下列事項所致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人因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所致之附帶損失,包括貶值及不能使用之損失
    2. 被保險汽車因窳舊、腐蝕、銹垢或自然耗損之毀損
    3. 非因外來意外事故直接所致機件損壞或電器及機械之故障。或因底盤碰撞致漏油、漏水所衍生之毀損滅失
    4. 置存於被保險汽車內之衣物、用品、工具、未固定裝置於車上之零件或配件之毀損滅失
    5. 輪胎、備胎(包括內胎、外胎、鋼圈及輪帽)單獨毀損或受第三人之惡意破壞所致之毀損滅失
    6. 被保險汽車因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
    7. 被保險汽車“停放中”遭不明車輛或物體碰撞、刮損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之毀損滅失。上述所稱「不明」係指被保險人無法提供造成被保險汽車毀損滅失之對造或車牌資料
    8. 被保險汽車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
    9. 被保險汽車於發生肇事後逃逸,其肇事所致之毀損滅失
  3. 加保事項
    因下列事項所致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非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加保者外,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4. 被保險汽車在租賃、出售、附條件買賣、出質、留置權等債務關係存續期間所發生之毀損滅失
  5. 被保險汽車因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所致之毀損滅失
車體損失保險丙式-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條款
  1. 承保範圍
    1. 被保險汽車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始負賠償之責
    2. 肇事逃逸之對造車輛無法確認者,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但經憲警或由保險公司查証屬實者,不在此限
  2. 不保事項
    下列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汽車非直接與對造車輛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
    2. 肇事逃逸之對造車輛無法確認者。但經憲警或保險公司查証屬實者,不在此限
    3. 被保險人因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所致之附帶損失,包括貶值及不能使用之損失
    4. 被保險汽車因窳舊、腐蝕、鏽垢或自然耗損所致之毀損
    5. 置存於被保險汽車內之衣物、用品、工具、未固定裝置於車上之零件或配件之毀損滅失
    6. 被保險汽車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
    7. 被保險汽車於發生汽車碰撞、擦撞事故後逃逸,其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
    8. 被保險汽車在租賃、出售、附條件買賣、出質、留置權等債務關係存續期發生之毀損滅失
    9. 被保險汽車因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所致之毀損滅失
  3. 加保事項
    因下列事項所致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非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加保者外,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1. 被保險汽車在租賃、出售、附條件買賣、出質、留置權等債務關係存續期間所發生之毀損滅失
    2. 被保險汽車因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所致之毀損滅失
由以上可知…
  1. 甲式、乙式、丙式的「不保事項」各有不同,投保前可先洽詢保險公司瞭解。
  2. 近年頻傳因豪雨導致車輛積水(泡水車)之情形,無論在甲式、乙式或丙式均屬於「加保事項」,若未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加保,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3. 在「承保範圍」方面,甲式的保障範圍最廣,及於「不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乙式次之;而丙式的保障範圍最小,僅限於「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茲將甲式、乙式、丙式的「承保範圍」整理如下表:
    項目 甲式 乙式 丙式
    承保範圍
    1. 碰撞、傾覆
    2. 火災
    3. 閃電、雷擊
    4. 爆炸
    5. 拋擲物或墜落物
    6. 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
    7. 不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1. 碰撞、傾覆
    2. 火災
    3. 閃電、雷擊
    4. 爆炸
    5. 拋擲物或墜落物
    1. 被保險汽車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 被保險汽車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
      1. 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始負賠償之責
      2. 肇事逃逸之對造車輛無法確認者,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但經憲警或由保險公司查証屬實者,不在此限
想瞭解更多...
  1. 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資料連結:保險局網站)
  2. 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資料連結:保險局網站)

(上文為2018年1月第10701001期電子報內容)

最後更新日期: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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