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置胎盤而剖腹產,保險卻不賠?!

發布日期: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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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怎麼說…

筱雅在懷孕前向好安心保險公司投保康康人生綜合住院醫療保險,懷孕後與家人一同至美國旅遊,不料卻因「低位性前置胎盤」在美國的康乃馨醫院接受剖腹產手術。筱雅想向好安心保險公司申請這次住院的醫療保險金,卻被好安心公司拒絕。

保險公司怎麼說…

好安心保險公司表示,前置胎盤一般是懷孕過了20週之後,胎盤位置仍太低而擋住子宮頸口,並不會突然發生。筱雅在懷孕30週內,在國內醫院多次產檢均沒有發現前置胎盤徵狀,卻在34週赴美就醫時,突然被診斷出有「低位性前置胎盤」,與一般醫療實務不符。

評議委員會怎麼說…

低位性胎盤(low-lying placenta),嚴格來說並不是前置胎盤(placenta previa),一般而言是可以自然生產的;而且,筱雅剖腹產的原因是源於她自己向醫生的要求,並不符合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要件。

判斷理由說給您聽…

依據筱雅所投保之康康人生綜合住院醫療保險契約約定:「被保險人因下列各款所致住院及診療,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六、懷孕、流產及分娩及其併發症。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懷孕相關疾病…3.前置胎盤。…(三)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並符合下列情況者:…8.分娩相關疾病:A.前置胎盤。…。」準此,若被保險人因為前置胎盤適應症所生之醫療費用或剖腹產,可以獲得理賠。

然而所謂低位性胎盤(low-lying placenta),指的是胎盤位於子宮下段,離子宮頸內口很近,但並未蓋住子宮內口的情形,在醫學上嚴格來說,與前置胎盤(placenta previa),胎盤完全或部分蓋住子宮頸內口,或蓋住子宮頸內口邊緣部分的情形究有不同,兩者並不相等。一般而言,低位性胎盤可以自然產。

評議委員審查筱雅的病歷發現,筱雅在懷孕30週前的產檢,沒有任何前置胎盤的紀錄,而且依據美國康乃馨醫院病歷,筱雅在康乃馨醫院初診的時候,即提出剖腹產的要求,當時康乃馨醫院也沒有筱雅前置胎盤的紀錄。再細看康乃馨醫院病歷,筱雅剖腹產的原因是低位性胎盤(low-lying placenta),而不是前置胎盤(placenta previa);且剖腹產亦是筱雅自己向醫生提出要求,因此不符合保險契約前置胎盤適應症可予理賠的條件。 

評議中心提醒...
  1. 懷孕婦女本身就要非常注意自己的體況,不要誤以為無論什麼原因保險均有給付,如不小心影響自己或胎兒的健康,真是得不償失。
  2. 評議案件均經評議委員會個案判斷,本案內容僅供參考。 
最後更新日期: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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