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TRF」、「DKO」? (上)

發布日期: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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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因人民幣走貶、許多金融消費者因投資TRF、DKO,遭受鉅額虧損,為避免金融消費者在投資此類複雜性高風險商品,僅注意獲利而忽略其風險本質。本季(2016年第2季)評議中心電子報預計分二期介紹「TRF」、「DKO」!趕快來瞭解吧!

TRF是什麼?

所謂TRF (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即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中央銀行將其分類為外匯選擇權類的商品。交易方式由金融消費者向銀行買一個選擇權、賣一個選擇權,以合成一個遠期契約(Synthetic Forward),並對「未來匯率走勢」之交易條件,進行約定。國內銀行盛行銷售以人民幣為標的之TRF商品。

TRF之損益?

當金融消費者進行匯率單邊走勢的約定,押對方向,獲利為「本金X匯差」;押錯方向,虧損除了匯差乘上本金外,還須乘上槓捍倍數,也就是「本金X匯差X槓桿倍數」。

TRF之交易條件?

TRF合約期通常分為12個月或24個月(1或2年),每月進行一次比價交易,交易門檻多在100萬美元(亦為投資人的本金) ,合約會約定提前出場機制、履約價、槓桿倍數、保護價。

  1. 提前出場機制(Target Redemption): 當金融消費者累計獲利達一定條件時(即獲利總和(或次數)達到此目標時),契約提前終止,金融消費者必須獲利落袋,得到「本金×匯差」的利潤,如金融消費者累積獲利點數達0.1(或1000點)或10萬元人民幣時,觸及出場事件,契約提前終止。
  2. 履約價(Strike Price)或執行價(Exercise Price):指金融消費者可於合約約定期間,以「約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金融商品。
  3. 保護價(EKI):指就是人民幣貶到保護價必須補繳保證金或徵提擔保品。
  4. 槓桿倍數:槓桿本金與名目本金之比值,目前市場上槓桿倍數通常定為兩倍。
以「看好人民幣匯率升值」之TRF合約為例?
  1. 假設金融消費者與銀行承作一筆TRF交易名目本金100萬美元,提前出場機制(例如人民幣升至6.05時,累計人民幣獲利達10萬元,契約提前終止);履約價:人民幣6.15;上方保護價:人民幣6.2;槓桿倍數:2倍。
  2. TRF之損益情境分析:
    金融消費者收付情境(每期定價匯率S)
    1 S ≦ 6.05
    (人民幣獲利達10萬元)
    金融消費者收:USD 1,000,000*(6.15-6.05)
    觸及獲利出場事件,契約提前終止
    2 6.05 < S ≦ 6.15 金融消費者收:USD 1,000,000*(6.15-S)/S
    3 6.15 < S < 6.2 無收付
    4 S ≧ 6.2 金融消費者付:USD 2,000,000*(S-6.15)/S
    金融消費者當期損失,契約繼續不能出場
    (金融消費者為選擇權賣方,下檔風險理論損失無限大)
TRF之產品性質?
  1. 屬OTC(Over The Counter 店頭市場交易)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條件依金融消費者需求量身訂作。
  2. 交易天期多為1至2年。
  3. 1個契約,多次交易(契約存續期間每月進行比價交易)。
  4. 金融消費者於訂約時可獲得優於ㄧ般多筆遠期外匯之價格。
  5. 獲利時可提前出場,無須再承擔匯率波動風險或可調整避險價格。
  6. 具選擇權特性:金融消費者隱含買進選擇權(權利端)及賣出選擇權(義務端)。
  7. 金融消費者為歐式選擇權賣方,金融消費者獲利達一定程度時,金融消費者必須出場;但當金融消費者賠錢時,必須等到合約到期才結束,亦即下方風險理論損失大,故TRF具有獲利有限,風險無限之特性。
TRF之產品目的?
  1. 具實質避險功能。
  2. 對匯率走勢持有特定預期之金融消費者,可增加投資收益。
TRF之承作對象?
  1. 專業法人客戶(不限避險目的或非避險目的)。
  2. 避險目的之一般法人客戶。
下期將介紹DKO與TRF之差異,及本中心處理此類商品之方式

(待續)

(上文為2016年4月第10504004期電子報內容) 

最後更新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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