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RSS - 新聞稿</title><link>http://www.foi.org.tw</link> <description>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RSS - 新聞稿</description> <copyright>Copyright 2015</copyright> <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4年第2季(114年4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1029</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4年第2季(114年4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 評議中心114年第2季合計收受3,680件申訴案件及1,460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2,632件(71.53％)申訴案件及1,174件(80.41％)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866件(23.53％)申訴案件及226件(15.48％)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58件(4.29％)申訴案件及59件(4.04％)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24件(0.65％)申訴案件及1件(0.07％)申請評議案件。 各金融業別114年第2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信用卡消費款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必要性醫療」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部分，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34 張小姐 ]]></description><PubDate>Thu, 28 Aug 2025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4年第1季(114年1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933</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4年第1季(114年1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 評議中心114年第1季合計收受3,295件申訴案件及1,679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2,251件(68.32％)申訴案件及1,289件(76.77％)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923件(28.01％)申訴案件及370件(22.04％)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14件(3.46％)申訴案件及19件(1.13％)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7件(0.21％)申訴案件及1件(0.06％)申請評議案件。 各金融業別114年第1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信用卡消費款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必要性醫療」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部分，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34 張小姐 ]]></description><PubDate>Wed, 28 May 2025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3年第4季(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836</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3年第4季(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評議中心113年第4季合計收受3,615件申訴案件及1,432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2,781件(76.93％)申訴案件及1,201件(83.87％)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694件(19.20％)申訴案件及195件(13.62％)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31件(3.62％)申訴案件及35件(2.44％)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9件(0.25％)申訴案件及1件(0.07％)申請評議案件。 各金融業別113年第4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信用卡消費款代償、結清或爭議款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必要性醫療」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部分，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34 謝小姐 ]]></description><PubDate>Thu, 27 Feb 2025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3年第3季(113年7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745</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3年第3季(113年7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 評議中心113年第3季合計收受3,757件申訴案件及1,434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2,847件(75.78％)申訴案件及1,180件(82.29％)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715件(19.03％)申訴案件及220件(15.34％)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92件(5.11％)申訴案件及34件(2.37%)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3件(0.08％)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3年第3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信用卡消費款代償、結清或爭議款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必要性醫療」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部分，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34 謝小姐 ]]></description><PubDate>Thu, 28 Nov 2024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3年第2季(113年4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675</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3年第2季(113年4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 評議中心113年第2季合計收受3,562件申訴案件及1,356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2,663件(74.76％)申訴案件及1,099件(81.05％)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768件(21.56％)申訴案件及235件(17.33％)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23件(3.45％)申訴案件及22件(1.62%)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8件(0.23％)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3年第2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信用卡消費款代償、結清或爭議款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必要性醫療」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部分，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34 謝小姐]]></description><PubDate>Fri, 30 Aug 2024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3年第1季(113年1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574</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3年第1季(113年1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 評議中心113年第1季合計收受3,270件申訴案件及1,231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2,386件(73.0％)申訴案件及968件(78.6％)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783件(23.9％)申訴案件及223件(18.1％)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96件(2.9％)申訴案件及39件(3.2%)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5件(0.2％)申訴案件及1件(0.1％)申請評議案件。 各金融業別113年第1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信用卡消費款代償、結清或爭議款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部分，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34 謝小姐]]></description><PubDate>Thu, 30 May 2024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2年第4季(112年10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452</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2年第4季(112年10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評議中心112年第4季合計收受3,664件申訴案件及1,329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2,733件(74.6%)申訴案件及1,076件(80.9%)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848件(23.1%)申訴案件及224件(16.9%)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74件(2.1%)申訴案件及29件(2.2%)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9件(0.2%)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2年第4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信用卡消費款代償、結清或爭議款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部分，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34 謝小姐]]></description><PubDate>Thu, 29 Feb 2024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春節防詐不鬆懈，安心愉快過好年</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431</link><description><![CDATA[農曆春節假期即將來臨，也是詐騙集團或不肖人士進行詐騙的高峰期。評議中心提醒民眾，可牢記以下原則，以降低受騙風險。 一、轉帳前請務必確認是否認識受款人以及其帳號的正確性，若有疑義，可尋求銀行客服協助，避免存款受騙或帳戶遭人利用。 二、若接到可疑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等切勿理會，不隨意點擊不明的網路連結，必要時可利用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詢問確認。 三、自己的網路銀行代號、密碼、金融卡及信用卡等金融帳戶資料，或是OTP密碼，請謹慎保管及使用，切勿隨便提供他人。 四、切誤輕信來路不明之投資管道或理財商品，尤其是聲稱可以短期獲利、高報酬、零風險的誘人條件，更是常見的投資詐騙手法，可撥打證券投資反詐騙諮詢專線(02)2737-3434查證。 五、ATM或網路銀行並沒有解除扣款或設定的功能。若有人打電話或要求操作ATM或網路銀行來解除分期，很有可能是詐騙，民眾可向金融機構反映或報警處理。 春節期間評議中心電話客服專線接聽至113年2月7日下午5:30，之後將轉由語音服務，並同時於官網提供線上申訴及評議申請服務。如金融消費者有申訴或評議申請之需求，可於評議中心官網的「申訴諮詢信箱」或「線上評議申請」專區提出，評議中心仍會持續收受爭議案件，並於上班日（113年2月15日）早上8:30起恢復客服電話接聽，亦將盡速處理爭議案件。]]></description><PubDate>Tue, 06 Feb 2024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評議中心戮力紛爭解決，積極保障金融消費權益</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389</link><description><![CDATA[關於近日外界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的意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說明如下： 一、評議中心妥善扮演金融消費爭議之溝通橋樑 評議中心係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成立之財團法人，其宗旨係為金融消費爭議案件提供公平、專業、有效率之解決方案，作為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業者之紛爭解決機制與溝通橋樑。 二、疫情期間爭議案件爆量，評議中心妥速部署因應 近兩年因疫情嚴峻，衍生金融商品之消費爭議，導致有較過往增加5倍以上之爭議案件湧入評議中心與各大金融機構。 評議中心立即啟動軟、硬體資源因應，成立「處理防疫保單爭議案件專案小組」，建置線上申訴及評議受理專區，並進行人力調度，指派專人提供消費者諮詢及服務，協助消費者儘速解決爭議。評議中心所屬有限之人員與評議委員，均竭盡心力日夜加班，戮力就相關案件進行處理。 三、「申訴案件」依法是由金融機構處理，並非評議中心 因金融消費爭議的處理，依法須先向金融機構申訴，只有當前階段「申訴」仍未解決爭議時，才會進入後階段由評議中心辦理的「評議」。 評議中心對於消費者提出的申訴案件，為爭取時效，均立即轉請金融機構依法於30日內處理。而金融機構對申訴案件之處理，雖因短時間大量案件湧入而有所遲延，惟自112年起，申訴案件之紛爭解決率已回復至與往年相當之水準。 四、評議中心將持續提升服務，積極保障消費者權益 評議中心將秉持公平、專業、有效率之作業模式，不斷精進，以保護金融消費者之權益與金融市場有效運行為最高宗旨，促進國內金融市場得以更為穩健運行。 ]]></description><PubDate>Fri, 12 Jan 2024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2年第3季(112年7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316</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2年第3季(112年7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 評議中心112年第3季合計收受4,122件申訴案件及1,469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3,017件(73.2%)申訴案件及1,265件(86.1%)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970件(23.5%)申訴案件及185件(12.6%)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27件(3.1%)申訴案件及18件(1.2%)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3件(0.1%)申訴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5件(0.1%)申訴案件及1件(0.1%)申請評議案件。 各金融業別112年第3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信用卡消費款代償、結清或爭議款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必要性醫療」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34 謝小姐]]></description><PubDate>Thu, 30 Nov 2023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新任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兼任總經理羅俊瑋就任</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220</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第五屆第一次董事會，於日前遴選評議委員羅俊瑋教授接任評議中心主任委員兼總經理乙職，並於民國112年10月1日正式上任。 新任主任委員兼總經理羅俊瑋教授係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研究所商學博士，曾任國立中正大學教授兼法律系主任與法學院副院長、本中心第三、四屆評議委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產、人身與投資型保險商品審查委員、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雲嘉南分會委員、嘉義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仲裁協會仲裁人等職務。o:p&gt;/o:p&gt; 羅主委近十餘年於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暨其他大學教授保險法、海商法、票據法與國際海洋法等課程。於進入學界服務前，曾任職於國內金融業與海運業，長期從事保險實務工作。近年對於保險契約、保險監理、金融消費者保護、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暨海上保險等議題多所著墨，亦協助保險監理機關審查各項實務保險契約條款。 o:p&gt;/o:p&gt; 羅主委表示，其將秉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金融消費者保護之政策指示，遵循中心董事會暨杜董事長各項業務指導方針，精進評議委員會之評議工作，作為國內金融機構與金融消費者間之溝通橋樑，以金融消費者權益之保護為最主要之宗旨，公正、公平暨迅速處理相關爭議，並擴大金融教育工作之推展。期使國內金融消費者獲得公平對待，以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確保各金融服務業得以良好商業行為進行運作，使金融交易妥適進行，並促進金融市場之健全發展。另期待中心得與國際間相關組織機構維持密切交流，彼此交換業務訊息，吸取國際金融消費者保護之最新資訊，使中心運作得與國際趨勢密切銜接，提供國內金融業相關資訊以為業務運作之參考。o:p&gt;/o:p&gt;]]></description><PubDate>Sun, 01 Oct 2023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新任董事長杜怡靜接任</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216</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於民國112年9月6日召開第五屆第一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會中順利推選杜董事怡靜為新任董事長，隨即接篆視事。 新任董事長杜怡靜博士為日本國立一橋大學法學博士、曾任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院長與系主任、金管會訴願委員會委員等職。目前為台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同時也身兼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調處委員會委員、社團法人台灣信託協會理事及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等職務。 杜董事長除長年教授消費者保護法及銀行法金控法等金融相關課程外，也參與金融商品銷售行為規範之研究計畫，一直持續關注金融消費者保護之相關議題。近年來，因社會高齡少子化趨勢下，展開關於高齡者等弱勢族群之財產管理與規劃以及金融剝削等議題之研究。另隨金融科技的高度發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如何因應則為其最近研究之主題。杜董事長表示，未來除持續強化評議中心公平、公正與效率之評議程序外，更要配合永續發展目標，消除一切形式上不平等，落實公平待客原則，強化金融包容性。因此對金融業者與不同的金融消費族群，將繼續落實與精進金融教育宣導，以期自源頭消弭金融消費爭議。 此外，杜董事長也表示，評議中心會積極配合金管會的監理政策，協助我國金融市場的健全發展。同時在後疫情時代，評議中心也會更積極參與國際活動，將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之成果，呈現於國際，同時積極建立多元跨國合作夥伴關係，公私協力下促進永續發展願景，也提升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能量，使金融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制與國際接軌，作為金融評議中心未來永續發展之藍圖。 ]]></description><PubDate>Thu, 07 Sep 2023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2年第2季(112年4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212</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2年第2季(112年4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 評議中心112年第2季合計收受4,558件申訴案件及1,935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3,871件(84.9％)申訴案件及1,790件(92.5％)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613件(13.4％)申訴案件及130件(6.7％)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67件(1.5％)申訴案件及14件(0.7％)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3件(0.1％)申訴案件及1件(0.1％)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4件(0.1％)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2年第2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信用卡消費款代償、結清或爭議款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必要性醫療」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承保範圍」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拒絕承保、解除或終止契約」；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description><PubDate>Wed, 30 Aug 2023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評議中心性騷擾防治與事件處理聲明</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112</link><description><![CDATA[ 一、本中心對性騷擾行為零容忍，自105年起依法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進行內部公告及宣導，並在辦公室大廳明顯處張貼防治性騷擾海報，提供性騷擾申訴電話、信箱；另為提供外部人員知悉，中心官網也設置「性別平權暨勞工權益」專區，提供性別平權及性騷擾申訴管道等資訊。在新進人員到職時，會特別提供性騷擾防治辦法及申訴管道進行宣導。近年來，中心亦陸續邀請專家學者至中心專題演講，宣導正確性平觀念 (如111年3月8日即邀請邱羽凡教授演講-性別主流化運動與性別工作平等之落實)，以實踐職場平權。 二、本中心林志潔董事長於112年6月8日傍晚接獲匿名信件，該信件副本多位立法委員與媒體信箱，指稱本中心人員有開黃腔、言語性騷擾情事。林董事長除第1時間回復匿名信件撰寫者、提供本中心申訴信箱及電話，且將信件轉寄給本中心性騷擾申訴處理窗口，請同仁協助聯繫信件撰寫人請其申訴，惟迄今尚未收到任何申訴。 三、雖來信為匿名、不合於法定性騷擾申訴之要件，然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本中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等規範啟動保護措施等規定，雇主在知悉有疑似性騷擾事件時，應即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與補救措施」，不應以申訴為匿名而置之不理，是以中心已經立即啟動有效保護機制，以保護可能受害的同仁。 四、本中心於112年6月9日上午已訪談匿名信中所指數位疑似被騷擾對象，以瞭解狀況、給予適合之保護措施。經查，信中所指受騷擾之同仁們表示並未受有性騷擾，於本中心工作場所也未有受冒犯之感。中心除提供所有同仁性騷擾防治之相關資訊外，亦提醒所有同仁於職場和公開辦公場所應謹言慎行，共創友善平權之職場環境。 五、由於該匿名信撰寫者將信件同步發給諸多媒體與民意代表，但信件內含中心多位同仁之完整姓名與個資，敬請媒體朋友留意個資相關法令，以確保同仁隱私，感謝大家！ ]]></description><PubDate>Fri, 09 Jun 2023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2年第1季(112年1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104</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2年第1季(112年1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 評議中心112年第1季合計收受9,423件申訴案件及2,521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8,847件(93.9％)申訴案件及2,373件(94.1％)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498件(5.3％)申訴案件及126件(5.0％)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72件(0.8％)申訴案件及22件(0.9％)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4件(0.0％)申訴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2件(0.0％)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2年第1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承保範圍」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因果關係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拒絕承保、解除或終止契約」；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 ]]></description><PubDate>Tue, 30 May 2023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1年第4季(111年10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10021</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1年第4季(111年10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評議中心111年第4季合計收受17,806件申訴案件及3,904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7,331件(97.3％)申訴案件及3,713件(95.1％)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383件(2.2％)申訴案件及105件(2.7％)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86件(0.5％)申訴案件及86件(2.2％)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3件(0.0％)申訴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3件(0.0％)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1年第4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承保範圍」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遲延給付」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拒絕承保、解除或終止契約」；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期貨信託基金銷售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 ]]></description><PubDate>Fri, 24 Feb 2023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敬悼卓前總經理</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9904</link><description><![CDATA[本中心敬愛的卓前總經理於今日（25日）不幸逝世，中心同仁均萬般不捨，林志潔董事長深表哀痛並即於臉書發布悼念文！ 卓前總經理為本中心戮力付出，其豐厚學養、和善待人與虛懷若谷的典範，將為同仁所永遠追憶。希望逝者安息、家屬節哀保重，我們永遠懷念卓前總經理，並將秉持其精神，繼續為金融消費者之保護與培力而努力。]]></description><PubDate>Sun, 25 Dec 2022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1年第3季(111年7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9879</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1年第3季(111年7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 評議中心111年第3季合計收受22,720件申訴案件及3,482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22,191件(97.7％)申訴案件及3,323件(95.4％)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380件(1.7％)申訴案件及142件(4.1％)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35件(0.6％)申訴案件及16件(0.5％)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7件(0.0％)申訴案件及1件(0.0％)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7件(0.0％)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1年第3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承保範圍」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遲延給付」為主，非理賠案件為「重複投保」；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期貨信託基金銷售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description><PubDate>Tue, 29 Nov 2022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1年第2季(111年4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9782</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1年第2季(111年4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 評議中心111年第2季合計收受9,516件申訴案件及912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9,086件(95.5％)申訴案件及804件(88.2％)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365件(3.8％)申訴案件及84件(9.2％)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61件(0.6％)申訴案件及24件(2.6％)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2件(0.0％)申訴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2件(0.0％)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1年第2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承保範圍」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承保範圍」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description><PubDate>Wed, 31 Aug 2022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1年第1季(111年1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9693</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1年第1季(111年1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 評議中心111年第1季合計收受2,246件申訴案件及616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792件(79.8％)申訴案件及523件(84.9％)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370件(16.5％)申訴案件及75件(12.2％)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79件(3.5％)申訴案件及17件(2.7％)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1件(0.0％)申訴案件及1件(0.2％)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4件(0.2％)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1年第1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拒絕承保、解除或終止契約」；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description><PubDate>Tue, 31 May 2022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0年第4季(110年10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9582</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0年第4季(110年10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評議中心110年第4季合計收受2,223件申訴案件及745件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752件(78.8％)申訴案件及636件(85.4％)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388件(17.5％)申訴案件及90件(12.1％)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77件(3.5％)申訴案件及19件(2.6%)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4件(0.2％)申訴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2件(0.1％)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0年第4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foi.org.tw 評議中心 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111 邱小姐 ]]></description><PubDate>Fri, 25 Feb 2022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0年第3季(110年7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8451</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0年第3季(110年7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 評議中心110年第3季合計收受2,246件申訴案件及699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787件(79.5％)申訴案件及583件(83.4％)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361件(16.1％)申訴案件及86件(12.3％)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91件(4.1％)申訴案件及29件(4.2％)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5件(0.2％)申訴案件及1件(0.1％)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2件(0.1％)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0年第3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受理存款、放款開戶爭議（含外匯）」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 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 ]]></description><PubDate>Fri, 26 Nov 2021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十年陪伴，一直都在」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迎向下一個更好的10年</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8444</link><description><![CDATA[對消費者主體性的重視，以及在法制上提供完善的保護，是科學革命和工業革命後，每一個國家的重要政策。金融消費比之其他消費，又具有專業化、資訊不對等和影響層面深廣等特殊條件。因此，鑒於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在臺灣造成許多金融消費爭議，為落實對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我國於民國100年通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並於101年1月2日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正式營運，協助金融消費者及金融服務業迅速解決紛爭，以增進金融消費者對金融服務業的信賴，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全發展。 金融消費者保護是國家金融法制進步的指標，特別是在全球金融海嘯過後，世界各國更加重視金融消費者的保護。評議中心成立至今即將屆滿十周年。10年來，評議中心秉持公平合理原則，超然獨立進行評議。在金融消費評議的工作上，因消費者意識抬頭，加以本中心持續推廣金融消費評議制度，自101年1月2日起至110年上半年為止，評議中心總受理案件達236,752件，其中受理諮詢案件163,747件，申訴案件51,985件，受理評議案件21,020件，案件量逐年成長，且爭議類型多樣，但評議中心所有同仁，努力守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並依規定原則上於三個月內作成評議決定，紛爭解決率更達5成以上，有效協助金融消費者解決爭議。 在金融教育推廣方面，評議中心持續強化金融教育宣導的廣度與深度，積極與大專院校、縣市政府、樂齡及社區組織團體等單位辦理各式宣導活動，宣導足跡幾乎遍及全臺各縣市，10年的時間，已辦理逾千場的宣導講座及活動，吸引近11萬名民眾及金融業者熱烈參與。同時，評議中心採取多元的宣導方式，如製作宣導短片、數位課程、繪製圖文漫畫、媒體廣播、報章雜誌及電子報等，以平易近人、輕鬆活潑的方式，幫助民眾建立正確消費金融觀念。 這兩年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球，評議中心在疫情中仍持續精進，因應零接觸的新生活常態，評議中心推動線上評議申請，降低民眾外出接觸及群聚風險。此外，在疫情嚴重期間，宣導活動沒有因疫情影響而中斷，而是改以線上宣導活動、數位課程及Facebook等不同方式及管道，持續推動金融教育。 今年，評議中心拍攝以「十年陪伴，一直都在」為主題的宣導影片，透過訪談申請人及同仁，以發生在評議中心的真實案例改編，讓民眾看見真實發生的金融消費糾紛，以及瞭解評議中心的同仁們，如何鍥而不捨、努力調處，幫消費者爭取權益，用專業及同理心，陪伴每一個申請人，讓有爭議的案件，儘可能獲得圓滿解決，也讓民眾漸漸重視自身的金融消費權益。 美國甘迺迪總統1962年的國會演說中即提出消費者保護與人人都是消費者的概念，面對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以及全球高齡化趨勢，評議中心將持續堅定地擔任金融消費權益的守門員，妥適且迅速的處理每一件金融消費爭議案件，持續推動公平待客、普惠金融與基礎金融法治教育，並進行消費者培力教育（empowerment），積極提供偏鄉之教育宣導服務，埋下希望種子，紮根保護弱勢，在實踐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道路上，迎向下一個更好的10年。]]></description><PubDate>Tue, 23 Nov 2021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0年第2季(110年4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8258</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10年第2季(110年4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 評議中心110年第2季合計收受2,249件申訴案件及693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710件(76.0％)申訴案件及591件(85.3％)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402件(17.9％)申訴案件及75件(10.8％)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29件(5.7％)申訴案件及27件(3.9％)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6件(0.3％)申訴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2件(0.1％)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0年第2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受理存款、放款開戶爭議（含外匯）」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 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 ]]></description><PubDate>Tue, 31 Aug 2021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10年第1季(110年1月1日至110年3月31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4788</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10年第1季(110年1月1日至110年3月31日) 評議中心110年第1季合計收受2,141件申訴案件及690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675件(78.2％)申訴案件及582件(84.4％)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376件(17.6％)申訴案件及83件(12.0％)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82件(3.8％)申訴案件及24件(3.5％)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7件(0.3％)申訴案件及1件(0.1％)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1件(0.1％)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10年第1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受理存款、放款開戶爭議（含外匯）」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description><PubDate>Mon, 31 May 2021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民眾如與金融服務業發生爭議，可向評議中心申訴</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4716</link><description><![CDATA[近日媒體報導有民眾至銀行臨櫃存款，事後銀行以存款金額短少為由要求民眾回補金額等情。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於2021年3月間亦曾受理類似案件，在本中心妥適處理下，業者已與民眾達成和解。 評議中心係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所設立之爭議處理機構，專責處理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因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民事爭議，民眾如遇有前述爭議，可撥打評議中心免付費客服電話「0800-789-885」，由評議中心協助立案向業者申訴，倘仍無法解決爭議時，得再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來解決爭議。評議程序與法院訴訟不同，提供的是替代性爭端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能有效迅速且富彈性解決爭議。評議中心自2012年成立以來，無論在諮詢、申訴及評議案件處理上，均深受各界信賴，歡迎民眾多加利用。]]></description><PubDate>Fri, 09 Apr 2021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評議中心澄清媒體報導「未遇過受害人獲全數理賠個案」之說明</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4697</link><description><![CDATA[據110年3月3日媒體報導指出本中心「&amp;hellip;截至目前為止，尚未遇過受害人『獲全數理賠』的個案」乙情，為免社會各界誤解，本中心特此澄清如下： 本中心成立迄今累計處理評議案件逾20,000件，自105年7月起，本中心官網建置評議決定書查詢服務，供社會各界查詢本中心評議委員會就評議案件所為評議決定及見解。於金融消費爭議發生時，金融消費者及金融服務業均可就類似爭議參考本中心評議委員會所為決定及見解，期可於爭議發生之始，協助兩造解決爭端，促使爭議可於申訴階段或調處階段獲得妥適處理。 因評議案件個案情形不同，故申請人是否「獲全數理賠」仍需視個案情形而定，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本中心受理申請評議後，應斟酌事件之事實證據，依公平合理原則，超然獨立進行評議。本中心評議委員審理評議案件係依個案情形、全卷證據資料、兩造主張、契約約定、法令規定、類似案件司法判決等，綜合一切具體個案情狀後，始作成評議決定。報導指出本中心「&amp;hellip;截至目前為止，尚未遇過受害人『獲全數理賠』的個案」乙情，恐有誤解。 本中心評議委員會所為評議決定，均依個案情狀審酌，尚無法一概而論，就上述媒體報導，澄清如上。]]></description><PubDate>Wed, 10 Mar 2021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新任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兼任總經理洪令家就任</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4689</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 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兼總經理(下稱主委)，由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洪令家接任，已於110年2月1 日正式上任，除負責本中心之管理任務，並旋即與第四屆17位具備銀行、保險、證券等專業的評議委員們投入評議工作。 洪令家主委為美國伊利諾大學法學博士，美國紐約州律師考試及格，曾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專長領域為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金融法與金融消費者保護等，近年著重樂齡保護及金融剝削議題之研究。洪主委亦曾擔任公司法修法民間修法委員與財團法人中華法務會計研究發展協會理事，也積極參與相關法律服務與普惠金融的工作。評議中心希望借重洪主委豐富之學養及經驗，協助推動評議中心兩項主要任務，提升評議工作的效能，落實金融教育及樂齡保護工作。 洪令家主委表示，非常感謝林董事長與董事們的提攜與第四屆評議委員們的支持，初到評議中心即感受案件繁多、管理嚴謹、教宣任重，希望未來能與同仁們共同打拼，讓每個金融爭議案件都被慎重對待，讓金融教育推廣無遠弗屆，本著評議中心成立的初心，努力實踐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宗旨。]]></description><PubDate>Thu, 25 Feb 2021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9年第4季(109年10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4694</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9年第4季(109年10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評議中心109年第4季合計收受2,397件申訴案件及786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680件(70.0％)申訴案件及625件(79.5％)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539件(22.5％)申訴案件及114件(14.5％)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72件(7.2％)申訴案件及47件(6.0％)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4件(0.2％)申訴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2件(0.1％)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09年第4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必要性醫療」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期貨信託基金銷售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description><PubDate>Thu, 25 Feb 2021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9年第3季(109年7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4581</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9年第3季(109年7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 評議中心109年第3季合計收受2,473件申訴案件及826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837件(74.3％)申訴案件及628件(76.0％)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497件(20.1％)申訴案件及128件(15.5％)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34件(5.4％)申訴案件及70件(8.5％)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4件(0.2％)申訴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1件(0.0％)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09年第3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必要性醫療」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description><PubDate>Wed, 25 Nov 2020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評議中心澄清評議結果對業者並無拘束力之說明</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4500</link><description><![CDATA[有關109年9月28日據報載指出本中心評議結果對業者並無拘束力乙事，為避免造成社會大眾與金融消費者之誤解，故本中心特此澄清如下： 一、 是否具拘束力因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下稱金保法）第2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當事人應於評議書所載期限內，以書面通知爭議處理機構，表明接受或拒絕評議決定之意思。評議經當事人雙方接受而成立。」、「金融服務業於事前以書面同意或於其商品、服務契約或其他文件中表明願意適用本法之爭議處理程序者，對於評議委員會所作其應向金融消費者給付每一筆金額或財產價值在一定額度以下之評議決定，應予接受；評議決定超過一定額度，而金融消費者表明願意縮減該金額或財產價值至一定額度者，亦同。」。 二、 依上述金保法第29條規定，本中心評議委員會所作成評議決定是否具有拘束力，視該評議決定之內容是否屬一定額度而定，若屬一定額度內，本中心評議委員會所作成評議決定係對業者有拘束力（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其一定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非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其一定額度為新臺幣十萬元，相關內容可參考本中心官方網站一定額度專區）；若非屬一定額度之評議決定，則需依金保法第29條第1項規定，由雙方當事人接受評議決定才會成立。 再者，本中心評議制度僅為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之一，係提供金融消費者一便利、迅速之紛爭解決管道。爰此，有關本案之申請人仍可另循其他民事法律途徑尋求救濟，是以針對本事件之媒體報導，澄清如上。]]></description><PubDate>Mon, 28 Sep 2020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新任董事長林志潔接任</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4474</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於民國109年9月7日召開第四屆第一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會中順利推選林董事志潔為新任董事長，隨即接篆視事。 新任董事長林志潔博士為美國杜克大學法學碩士、博士，曾任律師、現為國立交通大學特聘教授與榮譽教師、並擔任科法學院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中心主任。 林董事長多年來致力於臺灣的司法改革、性別平權、被害人保護與財經正義之落實，曾擔任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中央廉政委員、法務部人權委員會委員、台灣透明組織法制改革部主任等多項官方與民間要職，並為亞洲法與社會學會之常務理事。對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財經刑法、白領犯罪、投資人保護、金融科技與法律等均有深入研究，並曾多次擔任我國重大財經案件的鑑定人與專家諮詢，實務與學理兼具。 林志潔董事長表示，首先要感謝評議中心歷任主管、評議委員與同仁們的努力，未來評議中心將持續落實金保法之宗旨，公平、合理、有效地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事件。除了要持續強化評議中心的公信力，並將針對金融業者與不同的金融消費族群，積極進行金融教育宣導，有效預防金融消費爭議的發生。 此外，林董事長也表示，評議中心必積極配合金管會的監理政策，與司法機關密切合作，協助我國金融市場的健全發展。未來評議中心也會更積極參與國際活動，將我國對金融消費者保護之努力與評議之成果，呈現於國際，持續提升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能量，並使金融評議法制與國際接軌、日新又新。 ]]></description><PubDate>Tue, 08 Sep 2020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9年第2季(109年4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4469</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9年第2季(109年4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 評議中心109年第2季合計收受2,550件申訴案件及874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755件(68.8％)申訴案件及673件(77.0％)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621件(24.4％)申訴案件及105件(12.0％)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74件(6.8％)申訴案件及96件(11.0％)申請評議案件。 各金融業別109年第2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受理存款、放款開戶爭議（含外匯）」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手術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期貨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description><PubDate>Tue, 25 Aug 2020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評議中心強化金融消費者諮詢服務增設臺南駐點</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4419</link><description><![CDATA[評議中心為提供大台北地區以外之金融消費者現場諮詢服務，自107年7月起推出「異地諮詢」服務，由評議中心同仁駐點，提供民眾直接之現場諮詢服務，目前已陸續於桃園市、臺中市及高雄市等地提供駐點服務，自109年7月起將再增設臺南市政府駐點。 評議中心與臺南市政府合作，自今年7月起提供臺南市民眾有關金融消費現場諮詢服務，駐點時間為每月第二個週三（上午10:30至下午16:00）於臺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地址：臺南市永華路2段6號)，由專人提供金融消費諮詢，以及金融消費爭議發生時之處理程序等服務。 評議中心將持續辦理金融教育宣導，提供民眾金融消費知識，並不定期與消費者服務中心辦理講座等，以建立金融消費者正確之金融消費觀念及瞭解金融消費關係之權利與義務，以有效預防金融消費爭議之發生。歡迎臺南鄉親於評議中心駐點期間，前往該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臨櫃諮詢，或撥打金融消費者免費申訴專線0800-789-885，我們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評議中心電話02-2316-1288分機225吳小姐]]></description><PubDate>Wed, 22 Jul 2020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9年第1季(109年1月1日至109年3月31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4370</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9年第1季(109年1月1日至109年3月31日) 評議中心109年第1季合計收受2,270件申訴案件及623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758件(77.4％)申訴案件及555件(89.1％)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392件(17.3％)申訴案件及55件(8.8％)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16件(5.1％)申訴案件及13件(2.1％)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4件(0.2％)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09年第1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受理存款、放款開戶爭議（含外匯）」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必要性醫療」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未遵循服務規範」；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description><PubDate>Mon, 25 May 2020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8年第4季(108年10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3324</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8年第4季(108年10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評議中心108年第4季合計收受2,293件申訴案件及589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810件(78.9％)申訴案件及515件(87.4％)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422件(18.4％)申訴案件及63件(10.7％)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54件(2.4％)申訴案件及11件(1.9％)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5件(0.2％)申訴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2件(0.1％)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08年第4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以「信用卡消費款代償、結清或爭議款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description><PubDate>Mon, 24 Feb 2020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8年第3季(108年7月1日至108年9月30日) </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3243</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8年第3季(108年7月1日至108年9月30日) 評議中心108年第3季合計收受2,159件申訴案件及675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721件(79.7％)申訴案件及542件(80.3％)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400件(18.5％)申訴案件及120件(17.8％)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35件(1.6％)申訴案件及12件(1.8％)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3件(0.2％)申訴案件及1件(0.1％)申請評議案件。 各金融業別108年第3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仍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投信投顧契約退費」。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75 邱小姐]]></description><PubDate>Tue, 26 Nov 2019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8年第2季(108年4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 </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3152</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8年第2季(108年4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 評議中心108年第2季合計收受2,073件申訴案件及577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658件(79.9％)申訴案件及501件(87％)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359件(17.3％)申訴案件及69件(12％)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53件(2.6％)申訴案件及7件(1％)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2件(0.1％)申訴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1件(0.1％)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08年第2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仍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手術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未遵循服務規範」；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15 洪先生 ]]></description><PubDate>Tue, 27 Aug 2019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評議中心關懷金融消費者增設桃園異地諮詢服務</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3141</link><description><![CDATA[評議中心為提供大台北地區以外之金融消費者現場諮詢服務，自107年7月起推出「異地諮詢」服務，由評議中心同仁辦理駐點服務，提供民眾直接之現場諮詢服務，目前已陸續於雲林縣政府、台中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提供三處駐點服務，自108年7月起將再增設桃園市政府駐點。 評議中心與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合作，自今年7月份起提供桃園市民眾有關金融消費現場諮詢服務，駐點時間為每月第四個週三（上午10:30至下午16:00）於桃園市政府7樓消費者服務中心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由專人提供金融消費諮詢，以及金融消費爭議發生時之處理程序等服務。 評議中心將持續辦理金融教育宣導，提供民眾金融消費知識，並不定期與消費者服務中心辦理講座等，以建立金融消費者正確之金融消費觀念及瞭解金融消費關係之權利與義務，以有效預防金融消費爭議之發生。歡迎桃園鄉親於評議中心駐點期間，前往該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臨櫃諮詢，或撥打金融消費者免費申訴專線0800-789-885，我們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評議中心電話02-2316-1288分機225吳小姐]]></description><PubDate>Fri, 19 Jul 2019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評議中心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合作辦理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轉介業務正式啟動</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3096</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本中心）係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設立，致力於處理金融消費爭議及深耕金融教育，本中心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合作，自108年6月12日起試辦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轉介事宜。本次雙方合作具互利效果，民眾至臺北地院進行訴訟諮詢時，若涉及金融消費爭議相關案件，臺北地院可將個案轉介至本中心，由本中心專人專線協助處理爭議，除能使民眾知悉本中心之功能外，亦能紓解臺北地方法院之訟源。 本中心及司法院期許藉由轉介合作機制之建立，加強民眾以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解決相關金融消費爭議，雙方將視試辦成效評估推展至其他地方法院，此項合作可縮減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處理之時間及降低民眾所費成本，亦可強化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之功能，增加民眾對於司法及本中心之信賴。 （活動照片由左至右）臺北地方法院庭長姜悌文、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柄縉、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臺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評議中心董事長李滿治、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徐萃文、評議中心主任委員兼總經理卓俊雄及司法院民事廳法官林俊廷 ]]></description><PubDate>Wed, 12 Jun 2019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8年第1季(108年1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 </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3076</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8年第1季(108年1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 評議中心108年第1季合計收受1,712件申訴案件及493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354件(79.1％)申訴案件及406件(82％)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331件(19.3％)申訴案件及63件(13％)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23件1.3％)申訴案件及24件(5％)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4件(0.3％)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08年第1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仍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必要性醫療」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保證金追繳平倉」。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15 洪先生]]></description><PubDate>Mon, 27 May 2019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評議中心澄清遭質疑濫用預算之說明</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3052</link><description><![CDATA[有關立法委員黃國昌質疑本中心濫用預算之事，容有誤解，特此澄清如下： 一、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下稱金保法）第13條規定，本中心除負責處理金融消費爭議外，亦須對金融消費者及金融服務業辦理教育宣導，為有效達成宣導效果，本中心常藉由平面媒體、電子媒體、廣播電台&amp;hellip;等平台，擴大宣導效益。 二、有關經濟日報之「2018年經濟年鑑」形象廣告刊登金額為95,000元（不含稅），經本中心評估後，該金額僅占本中心107年媒體廣告執行費用之2.7％，亦足提升本中心知名度，對本中心教育宣導極具效益，是以，本中心爰同意刊登形象廣告於該年鑑。倘如黃委員所述，本案為整合行銷廣告，按目前各家平面媒體行情，半版報導所需費用介於新台幣25萬元至40萬元，可知此案並非整合行銷。 三、經濟日報記者係鑒於本中心具有「公益」性質，提議進行採訪，107年5月8日的報導，談及異地諮詢及異地調處，此為本中心力推之業務，有助於中南部地區民眾權益；同年7月22日的報導，對於協助民眾了解保險相關爭議亦有幫助，並未背離本中心肩負之教育宣導職責。前述二則報導，並非以介紹首長個人形象為主，本中心並無提供任何文稿或採訪素材，相關版面之刊登與編排，均為報導記者自主所為。 四、另黃委員指述本中心濫用納稅人的錢乙節，按本中心係依金保法向金融服務業收取年費及服務費，本中心之預算，並非來自納稅人款項，相關預算之編列與執行均需經董事會通過，報送主管機關核定，並送立法院審議，本中心受主管機關及國會高度監督，並秉持撙節開支之精神執行公務。黃委員之指述，容有誤解，本中心特此澄清！ ]]></description><PubDate>Wed, 27 Feb 2019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7年第4季(107年10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3048</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7年第4季(107年10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評議中心107年第4季合計收受1,777件申訴案件及528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444件(81.3％)申訴案件及449件(85％)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289件(16.3％)申訴案件及62件(12％)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41件(2.3％)申訴案件及17件(3％)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3件(0.1％)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07年第4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仍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手術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保證金追繳平倉」。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15 洪先生]]></description><PubDate>Sat, 23 Feb 2019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評議中心關懷金融消費者提供異地諮詢服務</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3020</link><description><![CDATA[評議中心為提供大台北地區以外之金融消費者現場諮詢服務，自107年7月起推出「異地諮詢」服務，由評議中心同仁南下駐點服務，讓民眾直接感受現場之諮詢服務，協助消費者保護己身的權益，提供中南部消費者適當之金融消費諮詢、申訴及評議程序申請流程等有效資訊。藉由評議中心的「異地諮詢」服務，使中南部消費者能深度了解評議中心之功能與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立法目的。 108年起評議中心除原有雲林縣政府外，上半年已增加台中市、高雄市二處駐點，駐點時間分別為每月第一個週三於台中市政府(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市政大樓文心樓10樓)；第二、四個週三於雲林縣政府(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1樓)；及第三個週三於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上午10:30至下午16:00，專人駐點提供金融消費諮詢服務、協助確認金融消費爭議是否符合申訴或評議的條件，並協助指導消費者填具申訴書或評議申請書等服務。 評議中心將持續提供民眾正確之金融知識，不定期與消費者服務中心辦理講座，宣導建立正確金融消費觀念，藉以預防金融消費爭議之發生。歡迎台中市、雲林縣及高雄市之鄉親，於評議中心駐點期間，前往該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臨櫃諮詢，或撥打金融消費者申訴專線0800-789885，我們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評議中心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25 吳小姐]]></description><PubDate>Tue, 22 Jan 2019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7年第3季(107年7月1日至107年9月30日)</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2900</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7年第3季(107年7月1日至107年9月30日) 評議中心107年第3季合計收受1,263件申訴案件及492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1,064件(84.2％)申訴案件及406件(83％)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156件(12.4％)申訴案件及56件(11％)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40件(3.2％)申訴案件及30件(6％)申請評議案件；電子票證業計有3件(0.2％)申訴案件。&amp;lt; 各金融業別107年第3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仍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手術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未遵循服務規範」；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保證金追繳平倉」。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15 洪先生]]></description><PubDate>Tue, 27 Nov 2018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7年第2季(107年4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 </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2823</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7年第2季(107年4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 評議中心107年第2季合計收受1,111件申訴案件及456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965件(87％)申訴案件及349件(77％)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116件(10％)申訴案件及75件(16％)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30件(3％)申訴案件及32件(7％)申請評議案件。 各金融業別107年第2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仍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手術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保證金追繳平倉」。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15 洪先生]]></description><PubDate>Tue, 21 Aug 2018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7年第1季(107年1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 </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2764</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7年第1季(107年1月1日至107年3月30日) 評議中心107年第1季合計收受1,089件申訴案件及419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934件(85.9％)申訴案件及351件(84％)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77件(7％)申訴案件及46件(11％)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77件(7％)申訴案件及22件(5％)申請評議案件；電子支付業計有1件(0.1％)申訴案件。 各金融業別107年第1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仍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未遵循服務規範」；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保證金追繳平倉」。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15 洪先生]]></description><PubDate>Tue, 29 May 2018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 106年第4季(106年10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2564</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暨申請評議案件統計資料106年第4季(106年10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評議中心106年第4季合計收受1,084件申訴案件及443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計有977件(90％)申訴案件及363件(82％)申請評議案件；銀行業計有90件(8％)申訴案件及69件(16％)申請評議案件；證券期貨業計有17件(2％)申訴案件及11件(2％)申請評議案件。 各金融業別106年第4季申訴暨評議主要爭議類型，說明如下： 銀行業仍以「違反金融產品條件或風險說明爭議」為主。 壽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必要性醫療」為主，非理賠案件為「業務招攬爭議」；產險業部分，理賠案件以「理賠金額認定」為主，非理賠案件為「續保爭議」；保險輔助人非理賠案件以「業務招攬爭議」為主。 證期業主要為「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糾紛」。 相關統計資料請至評議中心網站查詢。 評議中心 電話 02-2316-1288 分機 215 洪先生]]></description><PubDate>Tue, 27 Feb 2018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item><title>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新任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兼任總經理就任</title><link>https://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mp;Role=1&amp;Arti=2556</link><description><![CDATA[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 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兼總經理(下稱評議主任委員)，由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卓俊雄接任，並於107年1月1 日正式上任。 卓俊雄評議主任委員為東海大學法學博士，前為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企業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曾擔任評議中心第一、二屆評議委員。卓評議主任委員擁有豐富法學、保險經歷背景，並投入多項金融消費權益相關研究計畫，亦擔任台灣保險法學會理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人壽保險商品審查委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財產保險商品審查委員。評議中心希望借重卓評議主任委員豐富之學理及實務經驗，帶領評議中心邁向嶄新之境界。 評議中心成立的兩大任務，為處理金融消費爭議及教育宣導。卓評議主任委員未來將帶領同仁致力於提升爭議處理服務品質，及擴大金融消費爭議處理之範圍，亦將持續加強金融教育宣導，以達預防金融消費爭議發生之目的。卓評議主任委員期許評議中心全體同仁齊心戮力，共同為評議中心開啟歷史的新頁。 ]]></description><PubDate>Tue, 06 Feb 2018 00:00:00 GMT+08:00</PubDate></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