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融從業人員之法規遵循及評議機制介紹
項目 |
說明 |
主題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融從業人員之法規遵循及評議機制介紹 |
活動目的 |
使金融從業人員能充分了解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範的內容與評議中心的運作機制,進而達到有效解決及預防金融消費爭議的發生。 |
地點 |
台中銀行10樓大禮堂(台中市西區民權路87號) |
活動時間 |
101年8月17日(五)14:30~17:00 |
參加對象 |
1. 各金融機構(含金控、銀行、票券、信託、證券、期貨、保險、投顧、基層金融等)從業人員。
2. 中部地區政府機關及公民營單位。 |
聯絡方式 |
聯絡人:洪偉德先生
電話:(02)2316-1288分機215
傳真:(02)2316-1299
電子信箱:victorh@foi.org.tw |
內容 |
鑒於金融環境的快速變遷,金融商品及服務型態日趨複雜,而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在財力、資訊與專業等方面等不對等關係,使得金融消費糾紛時有所聞。為降低糾紛發生時,循司法途徑救濟所產生曠日費時的經濟成本,同時為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並以公平、合理、有效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事件,以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並促進金融市場之健全發展,立法院於民國100年6月3日三讀通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6月29日總統公佈,100年12月30日施行,同時依據該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1月2日成立本中心,藉由本中心的成立,建立訴訟以外處理爭議的機制。有鑒於該法攸關所有金融業者往後處理客戶爭議的實務運作,特舉辦「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101-07-20 |
相關連結 |
評議中心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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